新快報訊 記者牟曉翼報道 昨日下午,廣州市檢察院副東森房屋檢察長兼反貪局局長彭孟柬又被媒體“圍堵”。他提到,在“民告官”案件中,行政首長出庭率為18.9%,“低了一點”。首長因為工作原因委托部門領導應訴,“對法律不太尊重”。
  彭孟柬說,按照法律規定,行政首長在“民告官”案件開庭時是關鍵字排名應該出庭的。“在這類案件上,行政首長和‘民’之間的地位是平等的,所以應該出庭應訴。如果實際情況中,有些行政首長因為工作忙,就委托下麵相關的部門領導來應訴,這個對法律不是太尊重。”
  彭孟柬贊同將行政首長是否出庭應訴,作為一個官員政績的考核指標的建議。“如果能夠出台,那麼我認為對建立法治政府,是有好處的。”對於廣州是否曾出現過行政首長出庭應訴的先例,彭孟柬給予了十分肯定的融資回答。
  但彭孟柬也認為,行政首長因故未出庭,代為出庭應訴者也不是“亂點”的。“比如告的是你這個區的環保問題,區長沒去的話,可室內裝潢能會叫區環保局局長去,是相關責任部門的領導。”
  對於“民告官”案件層出不窮,彭孟柬認為這是好事,一方面說明公民法治意識在提高,懂得利用法律途徑尋求解決方式;但另一方面,從“官”的角度,作為國家行政機關行使權力,也網站優化要認真想一想:“那麼多人告我,是不是權力行使方面存在問題?”  (原標題:“民告官”首長不出庭 “對法律不太尊重”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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