本刊特約評論員豪爾斯企業董事長 李小寧
  法制晚報訊 2010年4月,為了抑制投資、投機購房需求,促進房價回歸合理水平,國務院出台了《國務院關於堅決遏制部分城市房價過快上漲的通知》,拉開了調控的大幕,至此,已經實施了整整4年。
  與去年的火爆相比,今年前半年樓市似乎表現低迷,有報告顯示,4月首周,全國54城市合計住宅簽約套數為38420套,同比下降比例達32%,環比3月同期下降比例為17%,而在1月和3月的首周,這一數據分別為45033套和46397套。以北京為例,截至4月7日,年內新建商品房住宅僅成交1.2萬套,合計簽約金額僅414.1億元,相比2013年同期的672.1億元,同比下調了38.4%,初步預計,2014年全年成交額可能自2011年來首次跌下2000億元。二手房方面跌幅更是明顯,截至4月7日,北京二手房住宅簽約套數為24422套,同比2013年的73464套,跌幅高達66.7%。
  與此同時,有關限購鬆綁的消息撲面而來,據稱溫州市限購鬆綁方案已經上報浙江省相關部門,緊隨溫州之後,長沙、杭州兩地也曝出正在討論限購鬆綁的可能性。
  今年3月5日,李克強總理在政府工作報告中提出:“針對不同城市情況分類調控,增加中小套型商品房和共有產權住房供應,抑制投機投資性需求,促進房地產市場持續健康發展。”迥異於“一刀切”的方式,“分類調控”的新提法被業界解讀為限購政策存在鬆綁的可能性。
  實際上,此前的限購只是在一些省會和東部大城市部分實施,包括40多個城市,似乎也可以解讀為“分類調控”。
  自限購令出台後,珠海、佛山、成都等地因限購鬆綁政策違背國務院要求而被叫停,隨著政府工作報告中提出的“分類調控”成為新的樓市調控精神,一些經濟增長乏力、房地產市場成交低迷的城市,鬆綁限購的意願也再次強烈地表現出來。那麼,這些城市的限購令是否可以就此鬆綁,甚至取消?
  從目前看,一線城市一直有供給缺口,以廣州為例,每年的新增人口50萬以上,住房需求約為15萬至20萬套,而廣州每年一手住宅供應量僅在10萬-12萬套左右,中間存在缺口。而溫州等城市出現價格下調,主要是因為開發商資金鏈收緊,購房者按揭貸款被約束,因此即便限購鬆綁作用也不大。
  一般來說,終止一個政策性文件的效力主要有四種方式:一種是出台同樣規格的文件宣佈此前的文件廢止;一種是制定新的文件代替舊的文件;再一種是在相應的法規中,在最後的附則部分宣佈之前的文件予以終止;最後一種是法律或者規範性文件在制定時,就明確規定了期限和終止的日期。如果沒有通過上述幾種方式予以終止,那麼文件的效力就會一直延續下去。
  因此,在調控作用好不容易顯現的情況下,一線城市雖然暫時清淡,但總體還會保持上行態勢,需要繼續調控,而二三線城市房價即便是下行,為避免招致非議,地方政府短期內也不大會貿然出台新的文件進行“鬆綁”。
  (原標題:調控4年,樓市會鬆綁嗎�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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