廣東省人大常委會舉行座談會,商量怎麼管理好食品小作坊和小攤販,其中有條市民建議很出彩,受到了媒體和網友的關註:燒烤攤要征求附近50米以內半數居民的同意才能擺攤。
  尊重人民的同意權,這個建議的水平不是一般高,而是很高。具體到市井社區,開飯店、擺攤,油煙、噪聲侵擾他人,保障受侵擾者的同意權那肯定是應該的,至於燒烤的煙味是不是只在50米範圍內飄蕩,這個要儀器監測專家論證,法律法規量化到米雖嫌苛細,畢竟立意是好的,量化才好操作嘛,執法者好操作,擺攤的也好操作,今後欲在街區擺燒烤攤,幾何測量那得學好學精,如果場地實在不夠開闊,東邊的居民投訴要有向西騰挪的空間,反之亦然。正是:日照樓盤生紫煙,門前有個燒烤攤。
  從此以後,一個要投身於烤羊肉串事業的創業者,必須得和一些國家的政客一樣,學會在社區拜票,而且“賄選”將不可避免地產生:“您只要簽個字同意我烤,我給您送張V IP卡,我可以每月讓您免費品嘗5串,想要孜然多點還是辣椒多點隨便您。”如果碰到頑強的釘子戶死活不同意也不要緊,半數有效的民主規則排除了常任理事國式的“一票否決權”,讓擺燒烤攤的總有成功的希望。
  對於市民來說,自己對一些相關事務的同意權一旦得到確認和保障,那你會發現你確實有權了,你可以純粹地表達自己的意志,我受不了燒烤味,不同意就是不同意;當然你也可以有條件地讓渡自己的權利,5串羊肉串也行啊,總比沒有強啊,燒烤攤能支付的當然有限,假若是世界500強的飲食集團在您樓下開店並有油煙侵擾,要贖買樓上市民的同意權就可能是一筆不菲的費用哦。當你擁有權利的時候,你可以主張權利,也可以有償容忍,攤主免費送五串,門前可有燒烤攤。
  對應的一種狀況也可能發生,一個極端不能容忍燒烤味的業主會和攤主產生競爭,他會努力游說他的鄰居並願意花一筆錢給他們每家送盒巧克力,攤主的5串羊肉串的公共福利政策就可能失去誘惑,您瞧,同意權的確立,不僅可以換來好處,更可以讓這種好處在競爭狀況下不斷累加。攤主和那個業主都是堅持自己利益和主張的人,而對多數居民來說,他們只在乎利益和好處,這個架構放大到更多的人群一樣存在。
  這種同意權的確立肯定會讓社會細微之處的摩擦增加,如果沒有完善配套的法律服務會導致社會運行成本大大上升,甚至會讓很多事情根本做不了,當一個練攤的真要樓上樓下敲門征求業主們同意的時候,他會發現賣羊肉串不是一個好生意。 □銳圓  (原標題:[街談]攤主免費送五串,門前可有燒烤攤?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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