範躍紅 陳默
  本報訊(記者範躍紅 通訊員陳默)浙江省蒼南縣某村原黨支部書記趙崇塔涉嫌利用職務便利,大肆貪污土地徵用補償款,被檢察機關立案偵查後潛逃緬甸一年多。11月12日,經過多方努力,蒼南縣檢察院成功將他勸返投案自首。這是最高人民檢察院部署開展職務犯罪國際追逃追贓專項行動以來,浙江首例成功勸返的職務犯罪在逃人員。
  據介紹,趙崇塔2013年7月因涉嫌合伙貪污38萬元土地徵用補償款,被蒼南縣檢察院立案偵查後潛逃。此後,該院反貪局積極開展追逃工作,併在網上發佈了對趙崇塔的通緝令,但一直追逃未果。今年9月,最高檢部署開展為期半年的職務犯罪國際追逃追贓專項行動後,蒼南縣檢察院專門成立追逃小組,制定了詳細的追逃追贓實施方案,集中力量對趙崇塔開展追逃勸返工作。
  在有關部門的支持下,該院追逃小組確定了趙崇塔已偷渡至緬甸佤邦特區。隨後,檢察官通過與趙崇塔家人及其律師取得聯繫,積極勸導、說服他回國投案自首,並通過雲南檢察機關與緬甸有關部門之間的協作通道加大勸返力度,形成法律威懾力。
  11月6日,自感走投無路的趙崇塔終於走進了緬甸有關部門,申請回國投案自首。次日,趙崇塔被緬甸方面移交雲南省瀾滄縣檢察院。11月11日,蒼南縣檢察院反貪局派員趕往雲南,並於12日將趙崇塔押解回蒼南。
  目前,此案正在偵查中。  (原標題:浙江一逃往緬甸貪污犯罪嫌疑人被成功勸返)
arrow
arrow
    全站熱搜

    tk73tkhwfd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(0) 人氣()